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信息服务平台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for Sichuan innovation team of national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y technology system
2024年1月4至5日,兽药创新团队研究岗位专家徐志文到重庆参加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会。本次会议,十位两院院士汇聚一堂,为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战略合作集中签约。徐志文教授的疫苗成果成功获得转化,并参与了集中签约。
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获批成立以来,围绕种质资源开发、绿色高效养殖、重大疫病防控三大关键技术持续攻关,构建了国内最完善的地方猪遗传资源保护体系,以及国内最大的地方猪遗传资源冷冻保存库。会上,来自于全国的24个团队,围绕相关的研究主题开展汇报和讨论。徐志文教授团队也在会上进行了国家实验猪资源开发创新团队工作总结及先导科技项目结题汇报。
Team profile
针对四川省兽药产业在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试验示范、产业政策、产业数据库、兽药安全高效应用、兽药残留与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开展兽用预防(治疗)类生物制品、新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兽用化学药物制剂、兽药制造工艺、兽药安全性评价、宠物药物、兽用中药资源与制剂、兽药科学高效应用技术等研究和应用推广,研发安全高效新兽药,指导科学高效用药,促进动物食品安全,增进人类健康水平。
四川省兽药创新团队针对严重危害动物健康的疫病开展流行病学研究,研发安全高效新兽药,指导科学合理用药,促进动物食品安全,增进人类健康水平,工作重点包括:
(1)兽用预防类生物制品研究和应用
四川农业大学 汪铭书 兽用预防类生物制品研究岗位
(2)兽用治疗类生物制品研究和应用
四川农业大学 徐志文 兽用治疗类生物制品研究岗位
(3)新兽药产品质量标准研究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 李军 兽药标准研究与质量控制研究岗位
(4)兽用化学药物制剂研发和应用
四川大学 何勤 兽药化学药物研究岗位
(5)兽药生产工艺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物利用度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李旭廷 兽药工艺制造研究岗位
(6)兽用安全应用评估,兽用抗感染药物残留风险评估
西南民族大学 岳华 兽药安全性研究岗位
(7)宠物药物制剂的研制和应用
四川大学 孙逊 宠物药物研究岗位
(8)中兽药及中兽药添加剂的研制和应用
四川农业大学 殷中琼 兽用中药资源与制剂研究岗位
(9)兽药科学高效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王育伟 兽药临床应用研究岗位
2021-03-08
转自:兽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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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于2021年3月2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从会上获悉,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的力度,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春季防疫工作,及时开展交叉检查和抽样检测;制定印发年度全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指导各地毫不放松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疫病监测工作;加大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介绍,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直接关系到畜产品的稳定有效供给,关系到“菜篮子”产品的供应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健康,各方面都很关注。
去年,不少代表委员针对动物疫病防控提出了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动物疫情联防联控应急体系等建议提案,为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农业农村部认真研究和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这些意见和建议,在总结非洲猪瘟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健全动物疫情防控应急体系,比如强化全链条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档案和耳标管理,严格屠宰检疫,严把入口、出口动物安全关,推动动物产品安全可追溯。经过不懈努力,2020年全国动物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强化监测预警,实施全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加大监测力度密度,指导支持各地开展重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第二,强化能力建设,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检疫设备,支持有关省份提升监测预警和追溯能力。
第三,强化疫情防控,指导各地加强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建立包村包场排查机制,开展重点区域和场所入场采样监测,及时有力处置新发疫情,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防控工作。
第四,强化风险管控,严格畜禽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风险的闭环管理,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追溯,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第五,强化全链条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档案和耳标管理,严格屠宰检疫,严把入口、出口动物安全关,推动动物产品安全可追溯。经过不懈努力,2020年全国动物疫情形势总体平稳。
2020年,全国共报告发生19起非洲猪瘟疫情,累计扑杀生猪1.4万头,和前几年比大幅度下降。我国2018年8月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当年就发生了99起,扑杀生猪80万头。2019年,发生非洲猪瘟63起,扑杀39万头。应该说2018年、2019年肉食品的供应受非洲猪瘟的影响还是很大的。2020年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损失影响有很大的降低。
下一步,农村农业部将继续加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建设的力度,主要抓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春季防疫工作,及时开展交叉检查和抽样检测;
二是制定印发年度全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指导各地毫不放松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疫病监测工作;
三是加大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2020-08-14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zwdt/202007/t20200702_63477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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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7月2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视频会议,通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开工情况,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要求,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自实施以来,已经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准确把握项目推进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中央资金使用安全,多措并举加力推进项目尽快落地见效,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打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径。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目标导向,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狠抓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逐步提高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水平。狠抓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发展培育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粪肥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狠抓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直联直报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加强对粪肥还田适用标准和利用过程管理。狠抓典型宣传引导,总结典型经验和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
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马有祥主持会议,国家首席兽医师李金祥出席会议。
2020-08-14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0/202006/t20200619_785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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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文件
农办牧〔2020〕2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还田利用渠道
(一)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已获得环评批复的规模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如需将粪污处理由达标排放(含按农田灌溉水标准排放)变更为资源化利用(不含商业化沼气工程和商品有机肥生产),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变更的,按照非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变更的,按照改建项目依法开展环评。
(二)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对配套土地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二)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养殖场户应依法配置粪污贮存设施,设施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产生粪污的总量,配套土地面积不得小于《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的,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达不到前述要求且无法证明粪污去向的,视同超出土地消纳能力。
三、强化保障和支撑
(一)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二)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鼓励养殖场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输送和施用方式,不再强制要求固液分离。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4日
附件:农办牧〔202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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