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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8

      四川蔬菜有禁用农药经营者负首责

       

      四川蔬菜有禁用农药经营者负首责

       
       
       

        1月1日起,四川省首个食用农产品流通规范性文件将实施 

        不得销售含有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的食用农产品;不得销售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

        日前 ,我省首个专门针对食用农产品流通的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责任主体、市场准入、追溯管理、监督检查及惩处进行了详细规定。打破了以往凌乱的条文规定,并首次明确提出大型市场应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站)。

        南充食用农产品监管处于什么样的现状?新规又从哪些方面保证市场内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对此,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也进行了市场走访和部门调查。

        现状:经营随意性大市场秩序混乱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了南充市第一人民市场,因为下午市场内生意不好,不少摊贩正在对蔬菜装框打包,准备将蔬菜搬至小北街进行销售。而这里,早就聚集了不少游商小贩。据一名长期在市场内经营的刘姓摊贩介绍,他们所销售的蔬菜是从专业菜农那里进货,“他们(游商)好多都是自己家里种的。”

        对于这种现状,第一人民市场负责人称,他们只能够对市场内经营户的商品进行监管,而其他的则无法保证质量了。而对市场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工商、食药监局也表示,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现在的市场秩序很困乱,顺庆区工商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执法人员说,“菜市场里,我们要管经营行为,也在要求我们管质量甚至消防安全,实际上该谁来管和管什么都没有弄清楚。”

        随后,记者走访了宁安巷和金鱼岭街菜市场,和第一人民市场一样,市场秩序都不容乐观。更让人担忧的是,在记者走访的市场中,市场内没有一名专门负责产品安全的人员,也没有相应的检测室。

        新规:经营者负首责 将建检测室(站) 

        明年起,以上的那些现状或将得到改善。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责任主体、市场准入、追溯管理、监督检查及惩处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这是我省首个专门针对食用农产品流通的规范性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各市场将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测室(站),并配专员负责。从此,如何把关、由谁负责、监督检查都不会再像以前,没有具体的办法可依。

        对于新规,南充市食药监局食药稽查支队负责人称,经营者需要建立完整的查验和销货制度,“查验他进货的上家是否具有合格证等相关资质材料。”这是因为经营者将对所销售产品负首责,“比如我们常吃的青菜,含有禁止使用的农药,首先就追经营者或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

        据了解,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除了随附进货票据,还必须出示证明材料,“本省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就出示相应的产地证明。省外的需要出具的销售凭证和产品产地证明或产品合格证明。对于获得无公害这一类农产品进入市场,应当具备专用标志和有效认证等级证书。”

        以上的要求,缺少任意一个,都将被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待检测合格后,再进行销售。目前,在南充市市辖三区,高坪区江东农贸市场就是这样一个具备了检测室和系统把关程序资质的综合市场。

        据了解,为了保证新规的顺利落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建立完善的督查机制,并探索建立网络监控系统。

    • 2018-09-18

      三季度中国蔬菜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创新高

      中新社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 丁栋)记者10月31日从中国农业部获悉,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显示,第三季度中国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8%、97.9%、99.8%和93.8%,其中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瘦肉精”的监测合格率达到监测实施以来最好水平,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继续上升。

        此次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共监测中国31个省(区、市)153个大中城市的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4大类产品,包括83个品种87个参数,抽检样品9522个。

        记者了解到,针对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农药及农药使用、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中国农业部正在进行专项整治,对蔬果生产及畜禽、水产养殖中非法添加、违规用药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

        与此同时,对于农药过量、超范围使用问题,中国农业部要求各地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指导农民合理用药,推广农药减量使用、禁限用药物替代技术,通过规范农药使用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 2018-09-18

      成都市率先推出政策性蔬菜价格指数保险

      今年13.3万亩蔬菜投保 风险保障金达2.02亿元

        当下已是莴笋上市的旺季,只要购买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莴笋就有每斤0.2元的价格保障……昨日,市农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这一对菜农的利好消息。会上还公布了市财政局印发的《成都市2013年度政策性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有包括白萝卜、空心菜等在内的11个品种大宗蔬菜纳入试点,今年全市保险面积为13.3万亩,保费指导计划总额为2500万元,预计将为种植户提供2.02亿元风险保障。 


        首批试点 

        涉及11个品种9个区域 

        得益于都江堰自流灌溉, 成都非常适合蔬菜的生长,是全国蔬菜主产区和“南菜北运”、“冬春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复种面积240多万亩,产量530多万吨。品种繁多、上市集中、交易量大, 蔬菜价格易受市场影响。为增强规模化蔬菜种植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从今年2月起,市农委就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对我市蔬菜种植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结合成都市场的特点,研究形成了适合我市的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方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 

        据介绍,首次试点品种为莴笋、空心菜、芹菜(西芹除外)、莲花白、大白菜、大番茄、茄子、青椒、黄瓜、白萝卜和花菜11个大宗蔬菜种类;试点范围为青白江、龙泉驿、彭州、双流、崇州、都江堰、邛崃、金堂、新津9个蔬菜主产区(市)县;凡有两年以上种植经验且已参加政策性特色农业蔬菜保险的企业、合作社、农户均可投保。 

        全国首例 

        以离地价格作为理赔参数 

        根据方案,今年全市保险面积为13.3万亩,保费指导计划总额为2500万元,预计将为种植户提供2.02亿元风险保障。保费分摊比例为市级财政60%、县级财政20%、种植户只需自行缴纳20%那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采用蔬菜离地价格作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理赔参数,在全国当属首例。所谓离地价格就是蔬菜最源头的田间价格,当保险蔬菜在保险期限内的平均离地价格低于保险价格时,就视为保险事故发生,菜农就可以申请理赔。为确保理赔工作公正、公平和合理,其价格的收集、公布由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负责。例如,当季莴笋的保险价格如果是0.2元每斤,亩产4000斤全部投保,如果市场价格只有0.15元,低于0.2元的时候,视为事故发生,此时,农户可以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获得0.2元/斤的赔付,即莴笋的最后价值为0.35元/斤。 

        有针对性 

        设计蔬菜淡季差异化方案 

        同时,针对成都市本地蔬菜生产供应特点,每年大春小春换季的时候,还会出现春淡和秋淡两个蔬菜淡季,因此将参保时段划分为保淡期和保收期,保淡期指一年中蔬菜供给量相对较少的期间,保收期指一年中蔬菜供给量较为集中的期间。根据保淡期和保收期蔬菜生产环境和市场风险的不同,设计了不同的承保、理赔方案,制定出差异化的保险金额、保险价格、免赔率、保险费率和赔偿计算方式。 

        “该保险产品的实施将有效缓解我市菜价大幅波动的情况,在蔬菜供应旺季通过理赔减少农户损失,引导农户均衡生产;在蔬菜供应淡季引导农户扩大大宗蔬菜种植面积,增加供应量,保障大宗蔬菜有效供给,满足城市需求。”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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